新住民基本法-未見專業人力的規劃
2024-08-09
2024年7月新住民基本法三讀通過,有幾個重點
■ 擴大新住民定義:適用對象除婚姻移民外,新增因專業、技術、投資等事由在臺居留及永居者;以經濟、科技、文化等考量在臺專案長居之大陸地區人民,以及因就業、投資、依親等事由在臺居留的港澳居民,同時保障對象並擴及新住民子女。
■ 設立專責機關:研議設專責行政院三級機關,統合及推動新住民就學、就業、培力及多元服務相關事務。■ 每5年進行調查:政府將每5年進行調查、擬定計畫,並公布調查結果,確保支持事項符合新住民實際需求。
■ 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: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,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、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、無障礙語言環境、建構多元文化社會。
■ 推動維護新住民權益措施:推動生活適應、生育保健、就業保障、人身安全等八大照顧服務措施,確保新住民及子女在臺之各項權益。
引起不少爭議,尤其是對新住民的認定, 拿到身分證的姊妹被認為新住民嗎? 移民經驗和文化-制度差異如何被看見? 專業-技術-投資等事由,包括移工嗎? 還是只白領的專技,還是只認可中階技術人力? 國家三級專責機關是以署、局的名稱, 未來與移民署同位階, 不高不低,如何發揮統籌, 主要是沒有看到專業人力的培養與建置,這個業務是人人都可以做,不需要訓練的專業嗎?